为什么“法官懒政”问题就没有好的解法呢?
因为以往的解决方法,虽然判断对了困境,但关心错了问题。
什么意思?
很多人把司法的拖延症归咎于“法官懒政”,但这是不对的。因为整个社会对于司法系统的最大期待,就是公正审判,就是要法官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法官投入一定的时间,认真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从而保证质量,保证公平,这本来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是,人民群众走进法院打官司,诉求是解决矛盾纠纷,但法院作出判决是需要时间的,所以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人民群众往往只会对效率有感知。一旦案子判久点,就受不了。
这么来看,除了极个别法官懒惰的现象,你会发现,所谓的“法官懒政”问题,其实就是人民群众和法院系统目标不一致的问题。
人民群众想又快又好地解决问题,但法官更关注程序公正,依法办事,防止司法不公。
如果从“提高法官效率”这个角度出发,去解决“法官懒政”的问题,那么司法的拖延症问题基本无解。
因为这涉及到一个更根本的问题,那就是处理纠纷的时间成本问题。法官也是人,只要是人,他的带宽就是有天花板的,人最大的限制就是时间,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
那我国法官的带宽现状是怎样的呢?
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约 3085 万件,全国法院法官人均办案 225 件,计算一下就知道全国法官人数大概在 13.7 万左右。相比之下,2021年全国律师人数突破 51 万,但即便是一个资深律师,每年办过的案子往往也不超过 50 件。
更何况,很多案件非常复杂,事实不清,法律还不明确,法官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
您就好比说,现在最 hot 的人工智能、区块链、数据安全等业务的法律问题,涉及非常多新的前沿技术细节,很难在第一时间搞清楚,而且法律自带滞后性,没有明确规定,甚至没有规定。可见处理难度之大。不然 BAT 的自家研究院,也不会花那么多人力和成本去做相关的法律问题研究。
你看,这对于法官来说是有多难?
那你可能会说,法官忙不过来,增加法官人数不就行了吗?
不行。
法院不是工厂,不可能说订单多了,就多加几台机器,在单位时间内增加产量。法官要判好一个案子,那是需要大量时间投入的,不可能工业化量产,也不可能通过多雇一些助理,就能加快速度的。
相反,如果片面地要求法官提高效率,恰恰有可能妨碍他独立、中立而公正地进行审判,会造成这个系统不可靠。因为,判得快未必等于判得好。如果一味地要求法官加快速度,那就有可能会粗制滥造,草草了事。
比如我们国家一个县法院的法官,就在面临压力之下,直接套用以前的刑事判决书,复制粘贴,草草了结了一个刑事案件,那可是关乎人家身家性命的。你说,这对吗?
所以,司法拖延症这个问题的本质不是“法官懒政”,而是“案多人少”。而只要是人的力量问题,技术就有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