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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之后,我很难回去做传统律师法务了

前段时间,我参加了一个「法务数字化」主题的直播。
嘉宾除了我以外,基本集齐了以合同为中心的法务数字化上下游各种厂商,电子签名、合同管理、合同审查,还有一位律师朋友。
我既不是律师或者法务,也没有在一般意义上的法律科技领域创业,为此我原来还准备了些相关内容,但听完各位嘉宾非常专业的分享后,顿时觉得不对。
因为这些内容都是老生常谈,多看几篇文章就能了解得七七八八了,而且即便用了这些产品,大概率实现不了所谓的法务数字化。
为什么?
因为法务数字化的问题,本质上不是工具问题。先是认知问题,然后是梳理业务流程的问题,最后才是工具问题。
近几年来,法务数字化这个议题被讨论得很多,而且也出现了很多法律科技产品,为此我和很多法务与律师朋友都交流过。
我发现,被讨论最多的问题,或者说法务最大的痛点,就是怎么提高合同管理和审查效率,很多法律科技产品也是围绕这个痛点展开的。
如果把法务数字化需要解决的问题,简单地等同于法务最高频、看起来最痛的合同管理和审查,那么直接上相应的工具确实可以解决。
但这就是法务数字化么?
我大学期间曾经在一家知名外企实习,当时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审合同。虽然合同审查本身是一门艺术,但同时我还要做很多 dirty work,这也是为什么我不想做法务的原因。
当时我就认为,这些事情应该被机器替代掉,我读了四年法学院,不是来机械地审合同的。直到 5 年之后的现在,终于出现了很多好用的合同审查或者文档纠错产品,可以解决高效且准确地审合同这件事了。
但我再去思考,有了这么多好用的产品之后,我想不想回去做律师或者法务呢?
我发现我并不想。
因为我回去做法务,手握各种法律科技产品,效率贼高,但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法务而已。我不一定可以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中,更别说进入核心决策层了。
那么,对于我这种喜欢“think big”的性格来说,我更喜欢通过组织和分工来做大的事情 ,而不是单兵作战做小的事情 —— 最典型的就是传统的律师和法务了。
前段时间我还在飞书的法律科技社区问了一个问题:
大家所在公司的老板,会不会要求法务为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支持?
这个问题我问过很多法务朋友,我发现,那些优秀的公司和法务都觉得,为公司战略提供支持是法务工作的应有之义,而且市面上也有一个专门的法务岗位,就叫「战略法务」。
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法务的工作不应该局限于法律本身。法务身处一家公司,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就应该有雇员的心态。如果你还处于一家创业公司,就应该有创业的心态,应该以一个公司的 owner 心态去为公司创造价值,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