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合同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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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成诚 WELEGAL公司法务联盟 2021年11月23日 12:04
一家公司租赁经营场地,往往租赁时间较长,房屋租赁合同对其将产生较大影响。在此,笔者将以工作中的实际操作,详列了通常租赁合同中需要普遍注意的问题,为大家在实际的租赁过程中,无论是对出租人或承租人都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一、
确定当事人的资格
在进行磋商之前,需要确定双方的资格,此时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出租人的适格方面。出租人可能是业主,可能是业主的关联公司或其他。具体可以要求出租人提供房产证,或者是出租人关于承租房产的相关判决或裁定。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当地政府有税收落地的要求,为了完成落地公司的设立和营业执照的获得,建议要求出租人提供房产证。
对于承租人来说,在税收落地之前,其往往会以母公司/总公司或实控人的名义来进行房屋的租赁。若后期需要变更承租人以达到财务等方面要求的,注意补充约定。
二、
租赁合同的备案
以上海为例,租赁合同一般来说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相关主管单位提供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为模板合同;
第二部分是当事人对租赁条件等的其他约定的,
第三部分是关于位置指示、装修费用等附件内容。
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备案有相关需求的,需要保证租赁合同中《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形式上的基本完整。
三、
意向书与租赁合同之间的关系
作为出租人来说,尽快将房屋出租出去是其根本目的,为了尽快确定客户的意向,减少磋商过程中的风险,很多时候会要求先签订双方对租赁的意向书,意向书中一般会载明关键的商务条款,例如,租期、租金、物业费、免租期等。对于合同双方来说,意向书可以固定主要租赁条件,为后续的商业谈判增加更多的确定性,同时也可以约定没有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在意向书中,建议约定“本意向书中记载的租赁条件将完整体现于后续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等类似描述。
意向书与租赁合同之间应当保持紧密的联系,作为磋商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可以利用意向书确定客户是否有真实的兴趣。如果承租人心思过于活络,希望在磋商过程中可以随时无成本退出的时候,往往最后无法达成合意。
四、
承租面积的确定
承租面积应当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面积为准,但是很多时候房产证上记载了整层的面积,如果分租的话并不能确认具体的面积。通常情况,出租人会寻找第三方测量机构提供测量结果。在合同审查中,建议双方可能确认确切的租赁面积,避免复核测量等描述,若无法确定面积或有异议的,对面积复核的费用双方需要一并约定,同时也要注意如果租赁面积的变化将是否影响租金和物业费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