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沉笔记

2024年5月11日修改
序言:
这篇文章在本质上是一篇读书笔记,为期末的一项作业。只是单纯地写一篇关于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读书笔记未免太过单调。在一次充满激情和灵感,但也算是闲得蛋疼的十分“Waaagh”的思考过程之后,我决定将各种读书笔记和学习所得融入其中,构建一篇文章。
导言:
知识结构的解体并不新鲜。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一次:个人大脑中充斥着新旧观点的左右互搏,旧思想的神圣体系随之崩塌;每一次衰退都会带来革新,每一次内爆会释放能量,每一次的解体也意味着新的凝聚。
解体带来自由,带来更多自由,以赋予人们——思考的自由,论辩的自由......这个人便在某个时刻永远跨越个人的转折点,此后彻底改变,难以挽回,个人得到了近乎不可逆的成长,对于法学学子而言,这不仅仅是个人能力的改变,同时也是在一个安全稳定的虚拟环境下体验的一次规则的变迁,一次个人知识体系“律法”系统的变迁
在这过程中,知识解体成细细的丝绪,些绪下沉,须绪最终得以结晶。(参考《下沉年代》的序言,unwinding在《下沉年代》的标题中翻译为下沉,而在序言中翻译为原义解体)
面对的优点与缺点:
如果将不同的文章,书本以及其他各色各样的作品中的知识分割开来,断开其原有的联系,才会有足够的潜力和爆发力,去建立起自己的知识体系,才能使在各种领域都有所涉猎的知识才能够综合运用以解决问题或进行创新。同时,将各种知识结构打乱并重新构建,有助于发现不同知识领域之间的潜在联系。这种能力对于创新和解决复杂问题非常有帮助,更有助于在作业之中去玩乐,去掺杂自己的私货,发掘自己的兴趣点。人无从逃脱自己的影子,因此,人理应顺从自己的本心,接受自己并不愿老老实实地写一篇读书笔记(这太坐牢了)这一事实,转而寻求一个有那么些许乐子,有些许冒险但是收益绝对值得的事务有什么错呢?无疑,选择这种将多种书目,文章以及其他各式各样的作品放在一个几乎毫无章法、毫无结构的文章是极度冒险的,其弊端也十分十分突出,尽管要列出一份全面的风险清单是痴人说梦,但是我还是简单列举几个:
其一,会打破原有的逻辑关系,并且难以建立新的,有力的逻辑关系:如果不是文集,案集一类的书目文章,原本书目中的各个知识要点本来是以一种合理的,经过作者精心编排,充满逻辑的顺序和联系被打碎,剩下的便是毫无逻辑的混乱。
其二,读书笔记的主题难以敲定并且极度容易离题:在没有相应的背景的讨论之下,一些在原书原文中十分正常的语句遣词就会变得无比奇怪,有的甚至背离原文的主旨,这对于本文的抄录是即为不利的。其三,在自然化用或者使用书本文章中的知识句子时,较难进行简单地转移,并且较难定义那些句子或者那些内容出自于那本书,而其他文章,书本的知识就完全没有参与。
即便是在日常生活中,在犯错的一开始就认识到错误并及时纠正过来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只能对他们身上所反映出的人性的弱点表示失望和遗憾,并且同他们激烈斗争下去,并且为他们变本加厉的错误而更加激烈地斗争。当你发现了其余可能或必然的弊端亦或者本文中的错误,朱庇特之笔就在你手里,我想你会毫不费力地将我的谎言和自相矛盾大白于天下,从而让我彻底闭上嘴巴。
本文的骨架:
虽然我想将多篇将不同的文章,书本以及其他各色各样的作品的笔记合为一体,其中既有已经阅读完毕的,也有未得以充分吸收甚至是还没有时间得以阅读完毕的,参考模型玩具模型的搭建方式,我将以《法治的细节》第五章作为骨架,将其余的各种书本文章作品作为装甲亦或者是“背包”附加上去
狂热的魔咒、理性的自负:
随着《1789》中Ça ira mon amour 歌声的飘荡与玫瑰小姐的起舞,亦或者着《悲惨世界》中ABC社中年轻人的高歌,随着激昂的马赛曲和轻快的洋葱之歌,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呼号便萦绕在每一位年轻人的耳畔,以至于几乎每一位年轻人听到这些大词,心中就会涌出一些莫名的情感。大家似乎知道它们的意思,但是如果追问我这三个大词的含义,又有多少人却并不清楚它们准确之所指呢?按照《法治的细节》:如果按照英国法学家詹姆斯·斯蒂芬的《自由·平等·博爱》之言,则这三大信条更多是一种情绪的表达,它们的内涵模糊不清,很多关于自由、平等与博爱的观点是错误的,因此必须予以批驳。也许,在阅读《自由·平等·博爱》之后,我们才能警惕模糊性的词汇所带来的狂热,走出理性的自负,而不是在他人道出“在自由与平等之前,能不能先给我们面包和牛奶呢?”之后才后悔不已。
莫大的流血、国家的破产、国民的贫困......如果要实现那所谓的正义,就不能缺少这些牺牲,那么正义就像一位贪欲之神,贪得无厌地索要一样接一样的祭品,这理应是我们在将一切事务视为正义之前就理应清晰的,也是我们在这本书中应该细的的。我们理应明晰:简单自由原则可能物极必反,因此我们需要秩序之下的自由,更需要依赖于强制的手段去维持自由,并且自由只能是一种过程手段而不是目的。需要单独强调的是,视自由为工具并不意味着轻视自由,作者只是认为自由同人类生活的许多的社会要素一样,有着自身的利弊,在人类社会存在许多美好的价值中,自由只是其中的一个价值,不能为了这个价值,而牺牲所有其他美好的价值。在自由·平等·博爱中平等最有声势,同时也最模糊。斯蒂芬认为人与人在实质上是不平等的,很多时候,人们的平等情绪只是为了把强者拉到与弱者同等的程度。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不免发现许多打着平等旗号的行动实质上是在为自己追求着不平等。因此,在司法上,平等绝对不会是结果意义上的平等,并且一定会包含着区别对待,为了司法意义上的平等,法律必须要有一定的超验性,超脱于一般人之外。至于三大项中的最后一项,博爱,作者指出其本质上是与自由相左。
你会发现,博爱的的信奉者很容易因着对理想的、抽象的人类的爱,因而仇恨现世的具体之人。作者指出:那些对人类怀着无私的爱,却对具体的人缺乏基本的责任感,他们会用自己对全人类的大爱,变成对具体人采取一切暴力行为的理由。跳出《自由·平等·博爱》,在《法治的细节》中,罗翔年少时他读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深深地折服,而随着年岁的渐长,读的书慢慢的多了,才发现我所敬仰的卢梭只爱抽象的人类,根本不爱具体的人。卢梭和女佣通奸,后者为他生了五个孩子,卢梭都把他们都送往了孤儿院。他在《忏悔录》中为自己辩护,说他忙着爱人类,以至没有时间来关心自己的孩子。《悲惨世界》中抛弃芳汀母子的多罗米埃也曾经引用卢梭的高论,为自己始乱终弃的行为辩解。也许,在音乐剧中,小珂赛特的独唱能那么吸引人的原因之一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打着“自由·平等·博爱”的起义军是真正的博爱,热爱具体的人的话,也不会那么兴奋且欢快地喊出那句“lmksl!(拉马克死了!)”所以,这是为什么斯蒂芬说,“我在读卢梭的时发现,几乎很少有文学作品能像他对人类表达的爱那样让人恶心。”,也能让我们看清在博爱之下,可能会坠入的陷阱在《法治的细节》中,罗翔告知我们,在《自由·平等·博爱》中有着如下两个容易出错的点:第一是将其认为是崇拜权力的威权主义,第二是将其理解成因循守旧的保守主义。对于第一点,罗翔指出作为法律源头的道德和宗教本身就是对政治权威的一种必要限制。而对于保守主义,我们只需要知道传统并非一无是处,进步也不是永远正确就行。